“三项措施”促交通执法《忌语》和《禁令》的落实
2008-08-21 17:12:11.0

为切实做好“三个服务”,广泛开展“文明执法”活动,进一步规范运政执法行为,树立运政执法良好形象。日前,唐河县运管所制定三项措施进一步推进交通行政执法《忌语》和《禁令》:一是公示在执法检查、查处、纠正违法行为时等行政执法忌语和禁令。二是向社会公开监督投诉电话,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。三是严查违规行为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决不姑息。凡发现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行政执法忌语的,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勒令离岗培训或者收回交通行政执法证件;违反禁令者,一律调离交通行政执法岗位,吊销交通行政执法证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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